迟墨长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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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笔】锦绣成灰 [前世吴邪×禁婆]

CP:吴邪前世×禁婆前世(简直丧心病狂x但是表妹生日点题必须写x)

Tag:前世今生,清末民国

p.s. 吴【燮】读【xie,二声,音同“邪”】

【正文】

“吴先生,这便是小女锦珀。锦珀,还不来见过先生?”公元1911年,坐落于北京城一隅的恪郡王府邸中,年过不惑的郡王引了一名青年男子进入书房。

 

“锦珀见过先生。”即使满清这个庞大却孱弱的王朝在西方列强的频频进攻下已犹如一头困兽,已享尽血脉带给家族的几百年尊荣的达官贵人们却仍旧一派歌舞升平,哪怕是恪郡王府上年纪最幼的多罗格格,也在璎珞珠饰的装点下显得格外光彩照人。这位年轻的贵女自书房正对着门口的黄花梨木太师椅上起身,缓缓屈膝为礼。

“格格无须多礼,我叫吴燮,刚从德国留学归来,是来教格格汉文与数术之学的。”大概是留过学的缘故,青年并未蓄辫,而是理了个精神的平头,身上倒还是舒适的青布长衫。长衫领口缝着一圈法兰绒包边,衫子虽被水洗的显得有些泛旧,却齐整熨妥,使得整个人看上去很是清爽且易亲近。面对着一出生就衔金含玉的小姑娘,吴燮只是效法西洋礼仪脱了帽微微鞠躬,然后便任对方好奇的目光在自己身上不住打转。

 

锦珀确实是好奇且新鲜的,她从小就不曾踏出过闺阁几次,所幸恪郡王不是个老顽固的主儿,让家里的女儿也一一识了字,这才让锦珀有机会央求父亲给自己请了留学生做先生。

其实汉文和数术都不是一个满清贵女应该掌握的,虽然吴燮也通满文,但是满文哪里又用得着汉人先生教呢?请了他来,无非是装点装点门面、赶个潮流罢了。洋务运动、维新变法,朝廷的花样儿接二连三破产,留学生倒是越炒越热了。

看着小女儿略带兴奋的眼神,郡王心里微微叹息,他背手转过身去,仰望红木窗棂外灰蒙蒙的天空。

山雨欲来风满楼……京城的狂风骤雨,怕是也不远了罢……

 

“先生,这里该怎么算?”时过一年,国家上下愈发动荡不安,郡王府这间书房里却依旧风平浪静,甚至带了情窦初开的甜蜜。

吴燮托了托眼镜,无奈道:“锦珀,我之前已经讲过两遍了,你要是好好听,怎么会算不出?”虽是训斥,口吻却是说不出的宠溺。

“先生可知……我为什么没有好好听?”原本在案几另一侧与吴燮对坐的锦珀突然将整个身子探出,一下子将两人的距离拉近得只余几寸。

“先生可知……你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在我面前……自称‘我’,而不是‘奴才’的人……”见吴燮怔住,锦珀又凑近了一点,大着胆子说下去。

“先生,我……”好近,近得她可以将眼前的脸看得一清二楚,可以用目光温柔地画过他宽阔的前庭、高挺的鼻梁、微微抿紧的嘴唇……

 

“锦珀!”然而她的满眼柔情却被一声略显狼狈的喝斥打断,吴燮侧过脸去,声音渐渐变得艰涩,“别说了……别说了。”

“锦珀喜欢先生,难道先生讨厌我吗?”

“不。”怎么会——怎么会讨厌你?!只是……

“我就知道!我知道的!带我走吧,我们在一起,就像张生和崔莺莺一样!”说起古时书生迎娶千金小姐的美谈时,年轻的格格满眼的神采飞扬。

“先生,时代不同了,你不是给我讲过外国男女自由恋爱、结婚的律法吗?大清也有了自由结婚的爱人……这很‘Romantic’不是吗?”

“锦珀,可你是格格,我只是个家境败落的教书先生,虽然出过国,或许能在朝中谋个一官半职,却远远比不上在这里教书所得。我也想参加到那些改革救国大潮中去,做出一番事业来,可,我若带你离开郡王府——你,你又怎能受得了那般的辛苦?”吴燮咬牙,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目前的窘境。

何况……那些美谈之所以能成为美谈,就是因为太罕见了啊……一出戏,唱得万紫千红开遍,可曲罢人散后,留在眼前的还是最无奈的命运。

再不忍看锦珀盈盈的泪眼,吴燮推开她的双手疾步跨出书房,一路逃离了恪郡王府。

 

第二日锦珀按时来到书房,却再不见那个温文尔雅的男子,听嬷嬷说……他留了一封信,参军去了。

一路奔跑,一双从未走过远路的纤足竟这样连续奔了几里地,脚底很快被磨破出血,罗袜被血浸湿,连着血肉粘连在鞋底。终于,她自城门口看到了正要随军出发的他。

“等我。等我立功归来,加官进爵,定去迎娶你!”那一日,城门的艳艳日晖下,他一身戎装,对着怀中的人儿许下了这样一个誓言。

谁也没想到,这是他们最后一次相见。

 

作为年纪最幼的女儿,锦珀得到了郡王超乎寻常的爱宠,包括为她请了留学生做先生——不过,也就到此为止了。

冬季的京城,呼啸的北风已经让人心烦意乱,说亲的媒人却比窗子被风吹动而发出的“吱呀”声更让人厌烦。沉着脸应付走了又一批媒人,锦珀回到屋里,打开妆台上的锦盒——里面都是吴燮的来信,虽然每封仅有寥寥数语,她却捧着看了一遍又一遍,似乎要把这一笔一划都抠下来,连成一根线,牵在他们中间。

最近的一封信已是两月之前发出的,信上说,他随部队到了广东行省,很是温暖,要她在京中注意防寒……

 

“这是什么?”不知何时进门的恪郡王自女儿手中抽走信纸,只草草一扫,面色便沉了下来。

“阿玛……我……”

“放肆!实在是——实在是太放肆了!”恪郡王一把将锦盒扫落在地,“我恪郡王的女儿,堂堂的多罗格格,竟然干出与男子私相授受这样寡廉鲜耻的事来!!”

“什么也不用说了!过了这旬,就出嫁吧!”郡王拂袖离开,很快府内护院和亲卫便团团包围了这间小筑。锦珀怔怔跪下,一封封地捡起散落在地上的信件摁在心口,泪水簌簌滑落脸颊。

 

她所不知道的是,就在这封信经过千山万岭到达她手里的同时,吴燮所在的部队于海上与革命军交火,吴燮由于站在舰首,首当其冲,身中数弹,落入海中被大浪卷走,尸骨无存。吴燮……死在了和他一样接受过新式教育的有志青年的手里。

出国留洋,满腔救国热情,可惜……依靠朝廷的势力终究救不了倾颓的国势,救国……势必要先与旧势力站在对立面。吴燮选错了立场。

或许他也是明白的,可是,他……舍得吗?

 

眼看着出嫁的日子一天比一天接近,信却再也没有来。锦珀顾不上去应付亲眷和友人们的恭贺,日日盼着,却盼来了那一顶红得刺目的花轿。她此时方知,她将嫁与悫亲王嫡出的次子,对她来讲是高攀了,另有加封她为县主的圣旨,一时间全紫禁城的风光与荣宠似乎都集中到她一人身上。

她读过《西厢记》,可她明白,张生之所以能迎娶崔莺莺,是因为张生金榜题名在先。至于私奔……她在心底苦笑,凭她自己的力量,怕是没到城门就被拦下了罢,又何苦违抗圣旨、给郡王府徒增罪名呢。

她踏上轿子,随着喜娘引导一路行完所有礼数,听话得犹如提线木偶,却在“夫妻对拜”喊出的一刹那软软到在地上。

 

三拜不成,原本是不算礼成的,但皇家颜面不容污点,礼官匆匆喊了“礼成”,一群人七手八脚地将新娘抬到喜床上,太医来了也只是诊出个“身体虚弱、郁结攻心”,于是合卺酒、洞房花烛通通取消,只余一对大红喜烛燃了一夜,汨汨的烛泪像极了一声叹息。

吴燮……

这样……算是为我们的爱情保住了最后一点尊严罢。

 

或许是上天有意协助锦珀的逃亡,第二日,宣统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也公元1912年2月12日,清代的最后一位君主扣下了手中的印玺,宣告了一个时代的终结。活在帝制下已久的百姓们一时不知该怎么面对手中突然多出的一种叫做“民权”的东西,而满清的遗老遗少们,此时此刻更是焦虑得犹如热锅上的蚂蚁,一时间竟没人留意新进门的嫡福晋是如何消失在京城中的。

 

从未独自出过远门的格格一路颠簸,从京城到广东,走了近一个月,却在终点的一间客栈的墙上无意看到一张泛黄的告示——那是阵亡名单,他的名字赫然在目——吴燮,就在第二列的第三个。

他的死亡早已是三个月以前的事,战乱频仍间,她甚至连个为他哭泣的坟冢都找不到。

在泪光中,她看见远处蔚蓝的大海。

 

你是在海战中……离开我的,对吗?

那我去找你,好不好?

海水真冷啊……你在哪里?可不可以再像那天在城门口那样……抱抱我?

 

——“你他娘的涂的什么东西!我的姥姥,你还不如剜了我呢,这下子胖子我真的要归位了。”

——“看你那点出息,疼比痒好熬啊,你现在还痒不痒?”

——“诶,吴邪,行啊,你那什么东西这么灵,还真舒坦多了,那爽皮水什么牌子的?”

 

吴……燮?

吴燮!

 

她不顾一切地上前:“请抱住我……”这里太冷了,也太黑了,我很怕,所以吴燮……请抱住我,好吗?

“啊啊啊——”被拥住的人却是一声惨叫,惊得瞳仁都放大了一圈。

 

这是谁?那瞳仁里映出的——怪物,是谁?

惨白的脸,浮肿发青的皮肤……那是……我吗?

可是吴燮……你不认识我了吗?

我不是怪物啊,请抱住我,哪怕是一下也好,好吗?

 

头发被倏地点燃,烈焰烧灼中,竟然有着久违的温暖,就像那日,城门下,她被他拥在怀里,头顶铺撒下的暖暖的日光。

她在烈焰中笑。

吴燮,我找到你了,对吗?

 

-END-

迟墨长玦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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